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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个人述职报告

时间:2022-05-10 12:59:53 个人 我要投稿

财政所个人述职报告

财政所个人述职报告

财政所个人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鼓政办[2015]123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鼓楼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与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鼓楼区政务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鼓楼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4112)。

一、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财政网站建设,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

(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一是通过鼓楼区财政局网站反映和公布财政信息和动态,由区数字办负责把关上传;

二是公开形式,及时将财政局职能职责和服务事项办理指南等内容通过网站分类进行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以林冬阳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任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并配备了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工作。2015年实际经费支出625元。

(三)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为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准确、有效,我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各项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和财政工作发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已有管理制度的融合,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保密审核制度、责任栏目和子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制度、监督管理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存档备查制度等等,保证了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和与广大群众的互动交流,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依托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设的鼓楼区财政局子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梳理办事指南,上传各类信息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

(五)工作亮点和成效

一是突出重点。特别是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投标方面的信息,保障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

二是认真回复。及时查阅办理群众留言咨询,通过政务网、12345等公开平台,及时解答群众咨询;

三是及时应答。今年受理群众申请公开办理的政府信息一件,立即核查,及时向群众公开依法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情况

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已上网政府信息公开总数9条,历年累计267条。

(二)公开类别

2015年主动公开的信息共3类,其中法规文件类1条、其他类7条、政府采购类1条。

(三)公开形式

1、网站公开。网站是本局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取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公开申请受理向导等。

2、其他方式公开。我局还依托鼓楼区档案局向公众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我局2015年度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1件,历年累计1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纸质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项目拨款金额等问题。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对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件答复1件,其中部分公开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历年均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5年度没有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均无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不断推进,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做实。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局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4、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财政所个人述职报告

2015年,我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年度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述职报告如下:

一、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一)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绩

1、落实主体责任,谋划机关党建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的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要求及习近平总书记做出的“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战略要求,在市委、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的具体指导下,按照《靖西县2015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亲自草拟了《靖西县财政局党建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经组织党组会议进行反复研究讨论,明确2015年财政局党建工作思路,并将责任分解,层层抓好落实,着力打造“支部先锋引领,党员带头奉献,岗位争创先进”工程。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党建专题会议,亲自部署、研究分析,积极探索党建创新机制。通过夯实硬件基础,提升软件实力,党建工作已初见成效。今年4月,我局被作为全市“边关党旗红”党建工程工作推进会现场参观点,右江区直属工委及市直有关部门也组织人员到我局参观、学习、交流。2015年7月财政局被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明确党建主题,打造机关党建示范单位。

按照市委提出的“建设一个党员活动阵地、明确一个党建主题、结对联系一个基层党组织、开设一个党员教育课堂、健全一套规范的机关工作机制”的“五个一”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要求,确立了“实施‘三培’工程,为‘五个财政’建设贡献力量”的机关基层党建主题(即:培优党员、培强队伍、培足财源),通过打基础、破难题、抓特色,促进了机关基层党建发展。一是按“六有”标准,打造标准的机关党员活动阵地,擦亮机关党建阵地品牌。二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将党建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相融合,以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为单位成立5个党支部,近两年来,共培养7名入党积极分子,吸收2名新党员,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三是把“领导干部月讲堂”和“三会一课”制度相融合,把党的政策理论与财政业务相结合,采取活动阵地课堂学、扶贫联系点情景学、革命教育基地现场学、重大项目一线体验学等形式丰富党员教育内容。2015,除正常开展“三会一课”活动外,局党组成员共有6人(次)为本系统和挂点村党员上党课。四是抓好“党员示范岗”、“党员一句话承诺”等活动,让党员立足岗位做奉献、当先锋。五是深化党员干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三进”活动。选派了三名优秀年轻干部为贫困村第一支部书记,先后为扶贫联系点湖润镇达爱村、新群村投入590多万元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培植了达爱村岩黄连等中草药支柱产业,驻村第一书记梁雄新先进事迹得到广西电视台宣传报导;组织在职党员到新靖镇龙潭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落实40万元解决社区活动场所建设难题。投入911万元解决信发铝电公司技术更新改造问题,投入590万元解决鼎盛公司新兴边贸互市基础设施建设问题。通过加强机关基层党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提高,“五个财政”建设成效明显。2015年提前完成财政收入目标16.01亿元,同比增长15.45%;全县财政总支出34.35亿元,民生领域支出30.17,占87.8%,民生支出比重再创新高。六是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财务等制度;出台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各股室窗口服务人员行为;定期开展领导干部与分管股室、联系站所人员谈心谈话和业务工作汇报制度。

3、抓好党风廉政,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一是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及懒政怠政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作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集中围绕“六个一批”和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线索查排,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加大对违反上下班纪律、请销假制度、公车使用和“一事一议”项目和惠民资金管理使用违纪问题等进行督查,共排查到问题线索17件,已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专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果。二是抓好廉政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月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王岐山重要讲话精神,并通过领导干部上党课、参观廉政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加强思想教育,认清当前反腐形势,切实筑牢防腐底线。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本人作为局党组书记,同时兼任副局长职务,分管具体业务多,任务重。特别是今年,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下,财政收入任务由年初预算15.08亿元提增到16亿元,任务艰巨,压力前所未有,所以工作重心主要放在协调部门业务上,在党建工作上时间精力有限。分析原因:一是对党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党务工作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就党建抓党建,使党建工作与业务脱节,甚至有时错误认为党建是虚的,业务指标才是硬目标,出现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二是党务工作业务水平有限,工作有时被动。本人在调入财政局之前主要负责政务工作及少接触党务工作更没主抓过党务,所以任职一年多来仍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党员队伍管理不严。财政局党总支部党员61名,其中在职党员45名,退休党员16名,下设5个支部,每个支部设有书记1名,委员3名。由于退休党员较多,在职党员又多分布在不同股室,平时主要由各支部自行安排组织“三会一课”活动,往往出现各支部活动开展不平衡和管理上的缺位,形成“灯下黑”的现象。原因分析:一是重制度、轻落实。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偏差,认为党员素质高不用管,使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形成“有制度,不落实”现象。有的是出于情面不愿管;有的是级别不高不敢管;更有的是落得清闲懒得管,这样助长了不良现象的滋生蔓延。二是经常性教育不够。有些党员不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按时缴纳党费、不过组织生活,甚至所做所为还不如普通群众,唯利是图,追名逐利,无视纪律。不讲原则讲交情、不搞工作搞关系,致使某些不良现象屡禁不止。这些党员主要是不注重学习,党性观念淡薄,让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冲淡了宗旨意识,不能严于律己,自我降低标准,以消极情绪对待工作,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不良影响。 在党建学习上,没有养成做笔记,写心得,查问题,追整改。把学习培训当成任务执行,缺乏主动性。

3、党建工作缺乏创新,亮点不突出。由于兼管其他业务,致使党务工作多少有些应付,没能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找准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切入点,也没有专心地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和创新。使得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特点不突出,亮点不明显,缺乏活力。原因分析:一是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务知识学习不够。常以工作忙为借口,仅停留在中心组的学习和上级硬要求的学习任务上,自学时间较少,学习也不够深入,致使对党务工作指导性不够强;二是调查研究少。习惯于坐在办公室忙工作,沉不下心来到基层实地了解情况,站在上层角度考虑问题较多,对基层的实际情况考虑的较少,为企业、联系贫困村解决问题不多。三是创新意识不强。在党建工作的开展中,多是按部就班,习惯于老思路和老方法,没有主动思考,党务工作与财政工作结合面不高,缺乏有效性和针对性,使得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下步工作努力方向

1、继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基层党组织向心力。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使自己“沉下去、深度研、动起来”,深入开展走基层调查研究工作,努力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着力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

2、继续深化学习教育,增强基层党组织带动力。有计划地组织学习,树立“团队学习”和“终身学习”理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教育培训任务,努力营造党员干部“人争先进、业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3、继续加强活动引领,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拓宽工作思路和创新活动载体,丰富基层党建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在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任务的前提下,结合财政实际开展活动,激发党员干部工作热情,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继续加强工作创新,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一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主动思考工作,不坐等上级指示;主动提供服务,不坐等别人上门;主动开展工作,不事事按部就班。二是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善于经常分析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超前预见、主动适应,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使机关党建工作始终保持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旺盛的生命力。三是增强培植典型意识。要善于调查研究,总结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分层分类培植典型,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一)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基础

根据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结合我市财政工作特点,对各项任务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靖西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我身为财政局党组书记同时也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第一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纪检委员承担监督责任,负担起对各项工作的检查监督,履行监督职能。

(二)纠正“四风”,转变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党章、八项规定及相关禁令,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把转变作风落到实处。使责任更加细化,任务更加明确,工作更加到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截止11底全县三公经费累计支出2681万元,同比降低5.04个百分点。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建立了学习制度,并对学习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勤,做到了“三个落实”。一是落实学习内容。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实施细则及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干部上党课,学习《守纪律、讲规矩》廉政内容;二是落实学习时间。严格要求财政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学,切实做到:学前有笔记,学中有要求、有讨论,学后有讲评、有体会,确保学习质量不打折扣;三是落实学习效果。通过一系列的宗旨教育,进一步强化了主体责任意识,坚定了理想信念。同时,积极参加财政局机关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讲座,认真剖析市纪委通报的违纪违规案例,教育和引导财政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以清廉为荣、以贪腐为耻的道德观念,自觉增强党性观念,筑牢财政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2、抓好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局认真抓好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落实,调整充实我局领导分工,规范纪检组长分管业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制度办事、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实行“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股室各负其责,全体参与反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了各个股室,切实做到该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三是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在对各项廉洁从政制度的学习领会和违纪案例的深化认识中,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对照检查,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使公务接待、差旅费支出、车辆维修费支出等方面有章可循,为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四是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将工作计划、工作进展、“三公经费”支出、干部人事调整等职工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容易引发矛盾的热点问题,作为党务政务公开的重点,接受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使领导班子权力运行进一步透明,让群众心中有数,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的滋生和蔓延。

3、严格经费支出,切实反对铺张浪费。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禁令出台以来,我局做到了令行禁止。一是简朴公务接待。虽然业务往来单位较多,但我局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能不接待的就不接待,确因工作需要也只安排工作餐。二是精减各类会议。切实压缩会议,减少了会议费用支出。三是坚持勤俭节约。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纸,做到下班走人时关电、关水四是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封存入库,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4、纠正四风,转变作风。一是改进会风。根据文件要求一是重点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加强 “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危房改造等民生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腐败求短求精求实效,布置任务、讨论工作的例会提前通知,以便准备充分,提高效率,今年在落实整改阶段,共收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7件,为民生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和“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违法问题,其中:涉及13件民生资金问题全部移交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处理,县监察局答复4件,尚有9件处于办理阶段;涉及“八项规定”精神违纪违法的4个问题在处理整改阶段,目前有1件已经与相关群众核实得以及时解决,尚有3件已下达处理决定,要求相关人员限期整改。

(三)履行主体责任职责存在的突出问题

1、学习认识深度问题。在学习上级领导部门文件精神深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一些党员干部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还存在模糊认识,自觉性不够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的形式还比较单一,教育的力度还应进一步加大;

2、规范制度问题。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研究还不够,攻坚克难的勇气和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打算

财政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围绕预防腐败这条主线,坚持“三抓”。

一抓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工作,必须首先从抓教育入手,做到真学、真懂、真践行。

二抓制度规范,促进法律法规落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靠健全制度、落实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规范制度保障。

三抓监督检查,预防腐败现象和资金风险。采取现场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单项检查和联合检查,加强对单位自身内部工作纪律和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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