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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及工作思路

时间:2022-05-10 12:59:42 工作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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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述职报告及2016年工作思路

  2015年以来,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安排,以“一线”的精神状态,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履职尽责,深化司法监督,关注民生改善,推进社会治理,切实抓好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人大内务司法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2015年述职报告及2016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司法监督,促进公正执法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诉讼中的矛盾和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司法机关及其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和内在要求。人大司法监督的目的,在于督促司法机关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重点解决司法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共性的问题,促进司法公正。为深化司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司法监督的统一部署,内务司法委2015年重点就全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和公正司(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

  4月3日全省人大深化司法监督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刘冬生主任即指示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加强调研,抓紧出台全市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要求,全市两级人大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开展司法监督,公检法司通力配合,深入开展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8月中旬,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在常委会分管主任的带领下,赴各县(市、区)以及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纪委(监察局)、市政法委、市信访局等有关单位,就全市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通过交叉听取意见、实地视察等方式,并结合近三年来全市两级人大收集整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例,着重就2013年以来全市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在规范、严格、廉洁司(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了解、汇总梳理和分析研判。

  8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冯明副主任一行,赴嘉兴调研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并召开司法监督工作座谈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上下联动深化司法监督工作情况及市级公、检、法、司机关关于本单位自查情况的汇报,以及南湖区、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的反映。冯明副主任充分肯定嘉兴人大司法监督工作,认为嘉兴各级领导思想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周密,措施有力,推进过程有序,公检法司机关查找问题不回避,整改措施可操作,执(司)法工作比较平稳,要求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实事求是、原汁原味地把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向公、检、法、司机关作出反馈,并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推进司法工作严格、规范、有序开展,推动全省人大上下联动深化司法监督取得实效。

  在深入调研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内务司法委根据调研发现的问题和平时工作了解的信息,提出了反馈意见,经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8月下旬分别向市公检法司进行了反馈。9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公检法司关于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的报告,内务司法委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撰写了调研报告,提出了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办案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推进阳光执法;加强职业教育,提高队伍素质四点建议,为常委会审议市公检法司专项工作报告提供参考。

  二、开展部门评议,推进依法行政

  部门评议是人大常委会监督政府部门工作,推进部门依法行政和正确履职的重要手段。年初,内务司法委即根据常委会监督计划安排,精心制定部门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内容、步骤和方法。3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部门工作评议动员大会后,内务司法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市人力社保局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依法行政等评议内容,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并与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工作对接,邀请了部分常委会和内务司法委兼职委员、内务司法专业小组代表全程参与评议工作。

  为全面了解市人力社保局依法行政和履职尽责情况,增强评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举办了评议工作法制讲座,召开了市人力社保局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市级有关机关(部门)、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服务管理对象等各类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常委会主要领导听取了市人力社保局专项工作汇报,并与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人进行了工作座谈;还赴省人力社保厅和部分市直单位上门听取意见,并深入市本级部分街道、镇社会事务中心(所)进行了实地调研,专门听取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市人力社保工作的评价和建议;在组织视察市人力社保局12333咨询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接待窗口、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等五大平台建设时,刘冬生主任充分肯定市人力社保局五大平台建设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加大宣传,提高知晓率;加大培训,提高服务力;加大投入,提高信息化;加大整合,提高满意度;加大基调,提高调处率等工作要求,希望市人力社保部门抓住工作评议契机,借助市人大常委会部门工作评议平台,将影响和制约人力社保工作发展的问题和障碍找出来,尽可能解决好。

  通过座谈、走访、视察等形式,在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综合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内务司法委起草了评议工作调查报告,针对评议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带动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深化人事人才工作,着力推进协调发展;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工作整体开展;严格干部教育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等意见建议,为常委会评议市人力社保局工作提供参考。在常委会对市人力社保局进行工作评议后,内务司法委及时汇总梳理各位组成人员的评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交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处理。同时为使常委会评议意见落到实处,内务司法委对市人力社保局落实常委会评议意见进行了跟踪督查,9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人力社保局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显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人力社保局整改落实工作表示满意。

  三、关心群众福祉,保障改善民生

  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把民生改善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回应人民群众对基本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诉求,才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为认真贯彻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市委关于开展“转型升级服务”活动的决策部署,内务司法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多次赴海宁市许村镇、桐乡市凤鸣街道了解镇(街道)转型发展重点工作情况,并到相关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进行座谈交流,千方百计为企业解难题,促发展。继9月份在嘉善召开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关于“五水共治”工作座谈会之后,10月份内务司法委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在海盐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在实地察看海盐县元通街道河道整治工程之后,召开座谈会听取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关于“五水共治”的意见建议,内务司法委对代表提出的“完善规划编制,注重规划引领;加强城乡统筹,推进污水治理;重视水源保护,保障用水安全;强化宣传引导,实施中水回用;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截污纳管”等意见建议进行了分析梳理,并以《代表工作简报》形式报送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参阅。

  残疾人和老年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帮助残疾人、关爱老年人是社会各界应尽的责任。针对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建议》,内务司法委连续两年进行跟踪督办,并借助省人大内务司法委、省残联执法检查组,就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来我市召开调研座谈会之际,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建设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的共识,目前市级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选址已经确定,正在立项调研之中。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社会养老工作的视察意见,内务司法委继续对视察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等意见建议,经过三年的不断努力,目前市老年公寓迁建项目已被政府列入议事日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4月,内务司法委对全市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重点了解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贯彻落实情况;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就未成年人抚养和监护、受教育权、文化环境管理、校园安全和对特殊群体保护等提出意见建议,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城市火灾是发生频率高、危害性大、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性灾害。民用住宅和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是城市预防火灾的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11月,内务司法委对全市民用住宅和公共场所消防工作进行调研,重点了解在消防供水、消防站布局、消防车辆配置、消防通讯、消防装备和消防通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不健全、住户消防安全素质不高、消防宣传教育存在盲区、公共消防设施不配套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等薄弱环节,提出了健全政府监督体系、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设施维修经费、加强消防教育培训等意见建议。

  四、推进社会治理,建设和谐社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内务司法委根据“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除派员参加全市“六五”普法总结验收之外,还积极参加和谐社会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为嘉兴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基层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 承担着化解乡镇社会矛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责。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对于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现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3月下旬至4月上旬,内务司法委先后赴南湖区、秀洲区、平湖市、海宁市和桐乡市等地开展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走访察看部分法庭等方式了解情况。针对基层法庭审判力量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平衡,司法为民措施不够完善,法庭人员积极性难以调动等问题,提出了改善司法环境,落实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稳步推进改革等五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