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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转正述职报告

时间:2022-04-08 15:33:52 转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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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务转正述职报告

  一个人的能力不仅仅是看是否他会做大事,有时候能力也体现在写报告这种精细活中,由此可见,述职报告一定要写出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充分展现自己的独特性和非凡性,可是,述职报告要怎样写才与众不同呢?下面是述职报告网述职报告频道的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述职报告,还有教师述职报告、转正述职报告、党员述职报告等相关信息,欲知更多信息可点击/shuzhibaogao/。各单位法务代表:

2018年法务转正述职报告

  我国的市场经济越来越完善,商业风险越来越在较大程度上体现为法律风险,而同样,一切法律风险最终将体现为商业风险。没有哪一次的法律风险不伴随着企业经济利益的得与失。鉴此,我高层领导班子,对于法务工作的展开日益重视。本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转正在即,受董事会委托,现将法务工作做一简要说明如下:

  一、前期法务工作及法务自查表的回顾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在浙通司[2018]5号文中要求在所属各单位、在建项目部设立法务人员时,已经明确规定,设置法务人员的目的是:

  1、对集团的法务工作起承上启下作用,起到集团与所属单位法务工作联系、中转和协调的作用。

  2、保证所属单位合同会签制度的有效进行。

  3、妥善管理所属单位与合同有关的各项文档资料。

  4、参与所属各单位与法律有关的各项事务的处理。

  5、其它交办事宜。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在浙通司[2018]14号文中,进一步明确要求集团所属各单位法务人员,对本单位的法务情况作一调研,目的在于促使各单位法务人员对本单位的法务工作情况有一个全面、清晰的了解,以便后继法务工作的持续开展。

  从各单位反馈回来的自查表中可以看到,集团所属各单位的法务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各单位法务工作开展程度参差不齐。

  有的单位已经实现了对常规业务合同的法务人员参预审查的制度,但有些单位还没开始,只是有争议时就去找外聘律师处理诉讼,而内部法务工作处于真空状态。

  2、各单位法务人员的法律工作水平参差不齐。

  有的单位的法务人员已具有很强的专业水平,具有独立的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和参预合同会审把关的能力,但有的单位的法务人员可能刚刚接触,对于如何开展法务工作处于迷茫状态,不清楚自己该做哪些事。

  3、合同相关档案管理处于薄弱状态。

  从自查表中可以看出,尚没有哪家单位在自查表中提及法务人员参预对合同相关档案的管理问题。各单位对于法务档案的理解仍局限于诉讼案卷上,没有把法律实务中所常遇到的“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理解,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来。已经发生过的一些案例说明了合同相关资料缺失所造成的案件处理上的困扰,另一些案例也从反面证明了相关资料的齐备对于诉讼案件的有效处理,所带来的便利。法务人员参预档案管理,就是参预证据的形成、收集和整理。收集证据不是为了诉讼,但没有证据的支持,谈判也不会有力。

  4、思想认识不统一。

  对于法务工作在企业中的作用与地位,从总体上仍停留在打官司的认识上,对于法务人员参预事前法律风险控制的认识并不统一,现状是:有的单位所有合同均经法务人员审核,有的单位根本没有法务人员参预,而且从总体上来讲事后救火员的定位占了主导地位。但国家经贸委、国资委立足于现代企业法务工作的开展,对于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定位则是:法律顾问不只是打官司的角色,更为重要的是法务人员是领导的法律参谋与助手。让法务人员参预到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但可以提高法务人员对于本单位业务和管理模式的深入理解,也有助于法务人员从这些活动中,发现法律问题,加深对法律条文的领会,进而从法律的视角提出完善生产经营活动的办法,做好事前法律风险防范的工作。全集团应将法务工作的关口从事后统一到事前上来,将法务人员从救火员统一到企业风险控制员的角色上来。

  在全集团各级树立以事先防范为主,事中控制为辅,事后救火为补充的法务工作指导思想

  事后救火式的法务工作,不只是耗费企业高层及相关部门人员的大量精力,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且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效果还往往不佳,增加企业额外的成本及费用支出。这种思路与现代法务工作的思想及国家有关企业法律顾问的规范文件的要求是不同的,也不利于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

  事前防范式要求在不断总结以往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在总结旁人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防微杜渐,将这些经验与教训上升为管理的制度,上升为合同的条款,使同样事情不再发生或减少发生的概率。达到减少事后救火的发生率,为企业减损服务。

  事前防范式考虑到合同订立后,风险的形成与积累总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而这个过程与合同履约的过程同步并行,所以,事前防范式也同时要求事中控制的同步并行。采用事中同步跟进、主动控制的方式,一方面是可以消除后发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对于合同订立中未考虑到的地方,也能及时加以补救完善,从而将法律风险产生的可能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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