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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政法综治的述职报告

时间:2022-05-08 16:48:42 综治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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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政法综治的述职报告

  县综治委:

国土局政法综治的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盛市、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和社会治安治理责任制,切实增强治安防范意识,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有效地预防了各类案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国土系统干部职工财产及人身安全,促进了治安大局的稳定,有效地保证了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健全组织、制度,狠抓措施落实,确保全局安全无事故、无案件。

  一是设立安全组织。我们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所长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确保各自所分管的股(室)、乡所不出问题。二是加固安全设施。为了保证安全,我局每个办公室都购置了档案柜;办公室两个楼层大门均安装了防盗门。搬入北城区新办公大楼后,由于续建工作仍在进行,我局基建办公室人员每天24小时坚守在工作岗位,施工队也安排了值班人员,保障了办公大楼财物安全。三是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在元旦、春节、五"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国土局作为县综合治理成员单位,我们始终把"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这三句话牢记在心。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局领导班子的分工,哪一片出现问题追究哪个主管领导的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到股、所及个人。每次局长办公会,每月28日股、所长例会,以及每次全体职工大会,都要将社会治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大家从外单位发生案事件的事实中吸取教训,不断提醒和要求大家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并根据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使大家"警钟长鸣",尤其在结合本职工作方面,对股以上领导人员反复要求,不厌其烦,要求大家严格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切忌因失职引发案件、事件的发生。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确保系统内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今年,我们继续抓好"三个代表"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端正大家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以全市国土系统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为契机,以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增强国土资源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着力点,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从思想、作风、纪律、效率、团结、廉洁六个方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从而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觉悟、法律观念和思想道德水平,保证了全体同志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效地预防了非法集会、游行、罢工、聚众闹事和超级上访等影响稳定事件的发生。

  四、严格依法行政制度落实,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人员素质,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依法行政,今年我们针对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了《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了案件责任制度、重大案件的汇报和集体会审制度、督查和检查制度、错案及违纪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对土地证件办理程序、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土地信访案件处理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对工作人员办事不负责、不认真,或玩忽职守、越权办案等行为以及违反错案追究制度中的十五项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经济制裁、调离岗位、降职、责令待岗处理,情况较重的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今年以来,我局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自身行为,没有随意执法、粗暴执法、以言代法、以罚代法等现象。

  五、切实抓好土地信访工作,为全县社会稳定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实行局领导包案包乡制度。今年,我们实行了局领导班子包乡制度,对分包乡(镇)出现的涉及土地方面的问题,由分包领导具体负责;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局领导、信访工作人员包案制度,责任到人,确保每个信访案件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是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和信访稳定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土地所对辖区内关于土地信访问题引发的上访事件负责,属于谁辖区的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对于发生不同程度越级上访的辖区土地所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性谈话"、"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及经济处罚。

  三是建立土地信访定期排查制度。为了防止因土地纠纷引起的上访事件的发生,我们在每月28日的股、所长例会日、上级召开重要会议之前,都要认真排查各乡(镇)因土地问题有可能发生上访的人员,对他们做到心中有数,主动上门做工作。给他们讲法律、讲道德规范,引导他们依法解决问题,以达到化解矛盾,防止双方矛盾激化的目的。

  四是抓好信访案件的落实。我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求每个办案人员都要以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认真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办好每一个案件,使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我们共接待来访群众166起257人次,其中立案11起,处理5起,调解2起,4起正在办理之中。办结县纠风办批转案件4起,县政府批转案件1起;办理县信访局批转案件43起,办理市国土局法规科批转赴市上访案件3起,赴省上访案件7起,赴京上访1起,均按要求上报结果。其中在办理赴京上访案件过程中,盛市信访工作组、县信访局及我局信访工作人员经过现场实地查看,对案件处理提出了具体意见,并多次找当事人谈心,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讲解有关法律政策。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这三起赴京、盛市上访案件都得到了圆满解决,当事人比较满意。同时妥善的处理结果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至目前,无发生因土地纠纷调解不力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因此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人员,为全县社会稳定发挥了职能作用。

  今后,我将继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努力抓好本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在全县的综治工作中做出更大的贡献。